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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货运交运流程及包装要求
- 发布时间: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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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货物时,请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一般货物截收时间为航班起飞前3小时,部分机场截收时间不一样,具体信息请咨询4001-691-791或156261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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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为了保证飞行安全、运输质量和操作便利,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于尚无相关标准的货物,则应满足各航空公司相关规定,各航空公司根据货物的性质、体积、重量、形状、中转次数、气候、载运飞机条件,要求托运人选用适当的材料及包装方法妥善包装。
二、 货物包装要求坚固、完好、轻便,在运输过程中应保证:
(1) 包装不致破损;
(2) 内装物不漏失;
(3) 填塞要牢,内装物相互不摩擦、碰撞;
(4) 没有异味散发;
(5) 不因气压、气温变化而引起货物损坏和变质;
(6) 不伤害机上人员和操作人员;
(7) 不污染飞机、设备和机上其它装载物;
(8) 便于装卸操作。
三、 为了避免飞机货舱的空调系统堵塞,不得用带有碎屑、草末等材料作为外包装,如草袋、草绳、粗麻包等。包装的内衬物,如谷糠、锯末、纸屑等不得外漏。
四、 包装外部不能有突出的棱角,也不能有钉、钩、刺等。包装外部需清洁、干燥、没有异味和油腻。
五、 包装容器的材料要良好,不得用腐朽、虫蛀、锈蚀的材料;为了安全,必要时可用塑料、铁箍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