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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输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及处理
- 发布时间:2017-09-16
- 浏览量:1399
航空运输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及处理
航空运输的异常情况主要可分为航空提货异常情况和航空交货异常情况两种。
航班提货异常情况主要是指提货员在提货时发生的一些异常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航祖拉货
(1)全部拉货:进出港联络员及时跟进后续航班配载情况,积极协调配载下一个航班。
(2)部分拉货:进出港联络员同航空公司地面部门沟通,优先提取先到的货物,避免整批货物延误。
2.无单无货
提货员立即转告进出港联络员,由进出港联络员联系上一环节的操作单位,确定新的航班信息。
3.有单无货
提货员立即转告进出港联络员,由进出港联络员联系上一环节的操作单位,确定新的航班信息。
4.有货无单
提货员立即转告进出港联络员,进出港联络员即刻与上一环节的操作单位确认货物和单据情况,上一环节的操作单位须马上协调航空公司,拍发航空公司内部电报,并将内部电报号转告进出港联络员,以便及时提出货物。
5.到货件数多于运单显示件数
实际到达货物多于航空运单上显示的件数时,航空公司不允许提货。此时,提货员应立即转告进出港联络员,联络员即刻通过上一环节的操作单位,请其通过航空公司电报更改航空运单件数,并将电报号转告本集散中心进出港联络员,以便及时提出货物。
6.到货件数少于运单显示件数
实际到达货物少于航空运单上显示的件数时,提货员需与航空公司的地面服务人员积极配合,仔细寻找各库区及异常货物堆放区域有无本公司的货物。同时通过进出港联络员,请其向上一操作单位确认应到货数量,如果数量有误,而又搜寻无果,则先将已到货物全部提出,再针对缺少的货物在提货时要求相关部门开立“异常情况货物证明”,并加盖公章,同时向上级汇报该情况。
7.货物破损
立即要求提货处开具“异常情况货物证明”或“航空货物破损证明”,内容须详细描述货物状况,并加盖公章。对已破损的货物合理安排装车,轻拿轻放,避免再次受到挤压或碰撞;对疑似丢失货物要清点货物内装件数,回站后将情况通知上级和内场操作员,在上级监督下对实物拍照,并对包装进行修补或加固。
8.货物受潮
立即要求提货处填写异常情况货物证明或航空货物受潮证明,内容须详细描述货物状况,并加盖公章。对于受潮严重的货物,回站后要将情况通知上级和内场操作员,在上级监督下对实物拍照,然后将货物晾干或擦干并更换外包装。
9.货物丢失
立即要求提货处填写异常情况货物证明或航空货物运输异常证明,内容须详细描述货物状况,并加盖公章。
(二)航空交货异常情况
航班交货异常情况主要是指发货时发生的一些异常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预订航班出现异常
若出现计划首选航班未配载上,航班临时取消、拉货、延误等情况,应立即选用候补航班或采用其他备选方案,如就近转至其他集散地航班等。对异常情况应该做好记录,以便曰后分析,如果某个航班出现异常情况的频率较高,可考虑变更航班计划。
2.无法准时交运
班车延误、进港航班延误、拉货等原因导致中转货物无法准时交运时,应立即在第一时间改变航班订舱计划,选用候补航班,并在系统中备注说明。
3.未过安检
若因包装不合格而未过安检,则应重新包装,以保障快件顺利安检配舱。如快件中夹带禁运品未能过安检,交货员需同机场安检部门沟通,及时将禁运品货物退回,以保障其他快件顺利安检配舱。进出港交接员及时通知集散中心客服,并将禁运品带回。如果被警方扣押,须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办理。
4.危险品被没收
如快件中夹带禁运品未能过安检,应及时将危险品货物退回,酌情进行无害化处理,保障其他快件顺利安检配舱。如果快件中的禁运品被警方扣押,须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处理。如果产生罚款,按照与客户的协议书由客户及当事人承担。航空运输的异常情况主要可分为航空提货异常情况和航空交货异常情况两种。
航班提货异常情况主要是指提货员在提货时发生的一些异常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航祖拉货
(1)全部拉货:进出港联络员及时跟进后续航班配载情况,积极协调配载下一个航班。
(2)部分拉货:进出港联络员同航空公司地面部门沟通,优先提取先到的货物,避免整批货物延误。
2.无单无货
提货员立即转告进出港联络员,由进出港联络员联系上一环节的操作单位,确定新的航班信息。
3.有单无货
提货员立即转告进出港联络员,由进出港联络员联系上一环节的操作单位,确定新的航班信息。
4.有货无单
提货员立即转告进出港联络员,进出港联络员即刻与上一环节的操作单位确认货物和单据情况,上一环节的操作单位须马上协调航空公司,拍发航空公司内部电报,并将内部电报号转告进出港联络员,以便及时提出货物。
5.到货件数多于运单显示件数
实际到达货物多于航空运单上显示的件数时,航空公司不允许提货。此时,提货员应立即转告进出港联络员,联络员即刻通过上一环节的操作单位,请其通过航空公司电报更改航空运单件数,并将电报号转告本集散中心进出港联络员,以便及时提出货物。
6.到货件数少于运单显示件数
实际到达货物少于航空运单上显示的件数时,提货员需与航空公司的地面服务人员积极配合,仔细寻找各库区及异常货物堆放区域有无本公司的货物。同时通过进出港联络员,请其向上一操作单位确认应到货数量,如果数量有误,而又搜寻无果,则先将已到货物全部提出,再针对缺少的货物在提货时要求相关部门开立“异常情况货物证明”,并加盖公章,同时向上级汇报该情况。
7.货物破损
立即要求提货处开具“异常情况货物证明”或“航空货物破损证明”,内容须详细描述货物状况,并加盖公章。对已破损的货物合理安排装车,轻拿轻放,避免再次受到挤压或碰撞;对疑似丢失货物要清点货物内装件数,回站后将情况通知上级和内场操作员,在上级监督下对实物拍照,并对包装进行修补或加固。
8.货物受潮
立即要求提货处填写异常情况货物证明或航空货物受潮证明,内容须详细描述货物状况,并加盖公章。对于受潮严重的货物,回站后要将情况通知上级和内场操作员,在上级监督下对实物拍照,然后将货物晾干或擦干并更换外包装。
9.货物丢失
立即要求提货处填写异常情况货物证明或航空货物运输异常证明,内容须详细描述货物状况,并加盖公章。
(二)航空交货异常情况
航班交货异常情况主要是指发货时发生的一些异常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预订航班出现异常
若出现计划首选航班未配载上,航班临时取消、拉货、延误等情况,应立即选用候补航班或采用其他备选方案,如就近转至其他集散地航班等。对异常情况应该做好记录,以便曰后分析,如果某个航班出现异常情况的频率较高,可考虑变更航班计划。
2.无法准时交运
班车延误、进港航班延误、拉货等原因导致中转货物无法准时交运时,应立即在第一时间改变航班订舱计划,选用候补航班,并在系统中备注说明。
3.未过安检
若因包装不合格而未过安检,则应重新包装,以保障快件顺利安检配舱。如快件中夹带禁运品未能过安检,交货员需同机场安检部门沟通,及时将禁运品货物退回,以保障其他快件顺利安检配舱。进出港交接员及时通知集散中心客服,并将禁运品带回。如果被警方扣押,须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办理。
4.危险品被没收
如快件中夹带禁运品未能过安检,应及时将危险品货物退回,酌情进行无害化处理,保障其他快件顺利安检配舱。如果快件中的禁运品被警方扣押,须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处理。如果产生罚款,按照与客户的协议书由客户及当事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