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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快递泄漏个人隐私有望出行条例解决
- 发布时间:2017-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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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购的流行,已经成为了大多数人的主流消费模式,快递行业也为消费者带来了很多的便利,但同时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比如暴力分拣、快件损毁或丢失、个人信息泄露等等。目前出行了相关的条例正在征求意见,我们跟随航空物流一起了解一下。
对于我们平时遇到的隐私保护的问题,条例里面也有涉及:
1、快递企业如何保护用户隐私?
条例原文: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二)未定期销毁快递运单;(三)出售、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的情况,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2、收件人当面验收权如何保证?
条例原文: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目前条例只是初稿,中消协会组织专家、律师进行进一步研讨,也希望广大消费者建言献策,提出您的宝贵意见,使得条例更加完善。